来源:张家港市统计局发布时间:2023-04-10
2022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始终紧扣“创新转型加速年”工作主题,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反复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张家港高质量发展在建县(市)60周年之际取得新的成绩。
一、综合
经济运行稳中加固。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02.3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1.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60亿元,增长2.7%;第二产业增加值1671.11亿元,增长0.9%;第三产业增加值1600.68亿元,增长1.7%,三次产业比重为0.9∶50.6∶48.5。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2.87万元,增长0.8%。
财政收支保持平衡。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07亿元,还原留抵退税后同口径下降5.8%。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15亿元,其中用于民生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188.92亿元,占比82.1%。
人口总量稳步提升。年末常住人口144.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2万人,增长0.5%。城镇常住人口107.67万人,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4.4%,比年初提升0.28个百分点。年末户籍总人口92.73万人,出生人口3863人,死亡人口7708人,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15‰。
市场主体持续增长。全年新设市场主体24805户,其中新设企业8367户。年末全市共有市场主体21.70万户,其中企业7.50万户,比上年增长12.3%,个体工商户14.20万户,比上年增长12.4%。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595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354个,本市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9%以上,其中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率100%。全年采用“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50亿元,涉及25952家企业,惠及职工33.39万人。
二、农业
农业生产增长有力。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6.82亿元,增长3.1%。其中,农业产值36.01亿元,林业产值5.54亿元,牧业产值3.54亿元,渔业产值2.78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8.94亿元。全年粮食实现稳产目标,播种面积47.13万亩,增长4.7%;总产22.14万吨,增长3.1%。主要农产品中,蔬菜产量26.33万吨,增长0.6%;猪肉产量2434吨,增长98.9%;水产品产量9250吨,下降5.8%。
现代农业加快建设。全市启动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3万亩,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28.05万亩。全市农机总动力30.11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99.6%,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77.5%。农业电子商务销售额18.03亿元,新增苏州市智慧农业示范生产场景3家,农业物联网推广应用面积11551亩。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928.14亿元,与同期基本持平。全市五大主导行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92.0%。其中,冶金行业产值2517.77亿元,下降8.2%;机电行业产值1216.83亿元,增长18.2%;化工行业产值868.54亿元,下降0.8%;纺织行业产值496.49亿元,下降3.9%;食品行业产值353.02亿元,增长3.1%。
新动能培育成效显现。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308.22亿元,增长1.7%,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38.9%,高于同期0.2个百分点。其中,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新能源制造业增势强劲,分别增长47.8%和46.8%,两大领域合计产值占比为14.2%,比同期提高4.3个百分点。全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2432.26亿元,增长8.0%,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41.0%,高于同期2.4个百分点。
建筑业稳步发展。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1.91亿元,增长9.4%。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产值240.99亿元,增长9.4%。竣工产值152.14亿元,下降5.6%,竣工率为62.9%。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1737.31万平方米,增长7.5%,其中新开工面积556.32万平方米,下降8.0%。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
投资总量保持平稳。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45.08亿元,下降1.7%,其中,第一产业投资1.19亿元,增长24.9%;第二产业投资214.13亿元,增长0.8%;第三产业投资329.76亿元,下降3.4%。
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全市完成新兴产业投资221.24亿元,增长11.1%,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40.6%,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其中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智能电网和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投资分别增长204.6%、98.9%、56.3%、30.0%、9.0%和6.1%。
房地产市场承压运行。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99.92亿元,下降28.0%。房屋施工面积1329.53万平方米,下降0.8%,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174.69万平方米;本年房屋竣工面积137.92万平方米。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209.20万平方米,下降7.6%。
五、国内贸易、开放型经济
消费市场回暖向好。消费市场从6月开始逐月回暖向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跌幅连续收窄,全年完成789.34亿元,下降1.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分类零售额中,汽车类下降7.9%,其中新能源汽车类增长162.6%;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0%;粮油、食品类下降12.2%。
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466.72亿美元,增长8.0%。其中,进口总额262.80亿美元,增长5.2%;出口总额203.93亿美元,增长12.0%。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409.91亿美元,增长9.0%,占比为87.8%。
双向开放提质提速。全年新批外资企业62家,新增注册外资6.9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9.08亿美元,完成目标进度100.9%。新批境外投资项目24个,协议投资总额3.79亿美元,其中中方协议投资额3.72亿美元。实际投资额(含再投资)7.09亿美元。
六、金融、保险
金融信贷稳健运行。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5205.85亿元,比年初增加966.57亿元,增长22.8%;本外币贷款余额4144.37亿元,比年初增加637.01亿元,增长18.2%。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088.68亿元,比年初增加350.28亿元,增长20.1%;个人消费贷款余额878.44亿元,增长5.8%。
上市融资持续推进。全市新增上市企业3家、资本市场直接融资109亿元。年末全市上市公司累计达31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29家,科创板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76家。
保险业务平稳发展。全口径保险业务收入73.72亿元,增长9.7%。保险理赔支出19.62亿元,下降1.8%。
七、交通运输和邮政通信
交通运输降幅趋缓。全市货物运输周转量完成68.61亿吨公里,下降14.2%,相较上半年降幅收窄10.5个百分点。口岸完成货物吞吐量2.44亿吨,下降5.3%,其中,外贸吞吐量6427.68万吨,下降2.5%,集装箱吞吐量84.54万标箱,下降2.7%。
公铁客运稳步运行。年末全市拥有机动车51.74万辆,其中,汽车50.42万辆。全市公交运营汽车达753辆,其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达492辆。公交路数达70路。公共汽车客运总量1977万人次,下降39.8%。高铁列车停站对数66.5对/天,铁路客运总量177.79万人次。
邮政通信加速发展。全市实现邮政业务总量12.17亿元,增长20.9%。邮政函件业务48.30万件;包裹业务1.36万件;快递业务10561.67万件,快递业务收入8.49亿元。通信业务总收入21.77亿元。年末移动电话用户196.35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用户75.93万户。
八、科技、人才和教育
创新活力持续激发。年内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03家,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达955家。新开工科创孵化载体面积61.96万平方米,新增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家,新增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8家,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258项。引进科技招商项目1256项。年内获评首批国家创新型县(市);获评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优秀”等次4家,数量列全国县(市)第一;科创孵化载体工作获省政府办公厅督查激励通报表扬;获批创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江苏省氢能技术创新中心。
人才队伍加快建设。全市全年新增张家港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161名,引进落地张家港市重大创新创业团队2个。新增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人才10人、省“双创计划”人才13人、“姑苏计划”人才58人,长期引进外国专家62人。
教育事业不断提升。全市各类学校181所,在校学生22.94万人,专任教师15490人。其中,高校2所,在校学生16697人,专任教师501人;普通中学45所,在校学生57075人,专任教师4703人;小学40所,在校学生100562人,专任教师5909人;幼儿园88所,在园幼儿40764人,专任教师3268人。通过江苏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县(市、区)实地验收,获评“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为苏州市唯一获评地区。
九、文化、体育和旅游
文化事业彰显特色。全市累计建成24小时图书馆驿站53个;市级图书馆总藏量304.88万册,其中,图书293.41万册;博物馆共有文物藏品5904件(套);剧团总计演出2299场次。成功举办央视中秋晚会;“5+2”馆社研学项目入选国家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凤凰镇获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全年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疫情防控志愿者储备队217支,全市有7.3万名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累计服务时长近400万小时。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5.67平方米,万人体育健身设施拥有数95.03件。义务教育阶段累计建成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44所、全国校园篮球特色学校4所、江苏省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3所。成功创成江苏省唯一的全国首批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创成长三角一体化全民健身示范区联盟创新发展研究中心;获评“2018-2021年度江苏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获评省体系化建设运动促进健康机构试点县(市),为全省唯一获评县级市。荣获江苏省县级体育重点工作督查“四连冠”;张家港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案例被国家体育总局作为全国全民健身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旅游事业承压推进。全市有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4个,国家AAA级旅游景区2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工业旅游区3个,省级非遗旅游体验基地1个,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1个,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15.65亿元,下降18.9%;接待国内外游客598.83万人,下降15.5%。
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生态治理成效显现。全市PM2.5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达82.5%。综合整治劣V类水体91条,疏浚河道341条,建设幸福河湖100条。成功入选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13个国省考断面及19条主要通江支流水质优Ш比例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绿色发展持续发力。全市完成农村造林401.7亩,其中长江沿岸造林143.7亩,建成1个省级绿美村庄。深入推进“三优三保”拆旧复垦土地面积1500亩。获评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荣誉称号。获得2022年度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资金奖励。
十一、人民生活、卫生事业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保持增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681元,增长3.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511元,增长3.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245元,增长5.7%。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660元,增长2.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924元,增长1.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786元,增长5.7%。
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全市拥有卫生机构508个,其中,医院38所;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数13897人,卫生技术人员11746人,其中,医生4763人,核定床位数9671张。全市村(居)民医疗互助覆盖199个村(社区),参加人员总计60.85万人,累计补助2.11亿元。八大类慢性病患者配药不出镇(区)比例达80%,不出社区比例达50%。
社会保障精准有力。全年新增社保参保人员5.1万人,年末累计达61.29万人。全年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416.18万元,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金393.40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893.80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242.42万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744.85万元、困难家庭学生慈善助学金206.1万元。新增医保参保人员5.8万人。享受医疗救助的特定困难人员12.7万人次,发放救助金0.22亿元;享受大病保险1.27万人,发放大病保险补偿款1.19亿元。享受长期护理保险5430人,待遇支出0.37亿元。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3.67万人,净增个体工商户缴存586人、自由职业者缴存33人。
民生项目持续推进。24个民生实事项目、355个民生微实事项目高效推进。安置房竣工面积53.9万平方米,安置过渡户2914户。新增城镇天然气配套用户2.3万户,完成老住宅区天然气改造5373户。完成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3家。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完成“三定一督”四分类小区升级改造498个。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城镇新(改)建市政环卫公厕72座。新增公共停车位8000个。
养老事业优化升级。全市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49045人,占全市老年人人口的18%;年内建成6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家标准型老年人助餐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点)实现村(社区)全覆盖率,社会化运营率100%。全市共有养老机构42个,总床位10102张,护理型床位数占比100%。
注: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资料来源:本文中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户籍人口、民用汽车数据来自公安局;市场主体、农贸市场数据来自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业、社会保险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数据来自农业农村局;开放型经济数据来自商务局;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上市公司数据来自金融监管局;保险数据来自银保监会;交通基础设施、公铁客运、港口货物吞吐量和快递业务数据来自交通运输局;通信业务数据来自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和江苏有线张家港分公司;科技创新、人才数据来自科学技术局;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文化、体育、旅游数据来自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环境保护数据来自生态环境局;水体整治数据来自水务局;林地、复垦面积数据来自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居民收支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张家港调查队;医疗卫生数据来自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险数据来自医疗保障局;社会救助、养老数据来自民政局;住房公积金数据来自公积金管理中心;保障性住房数据来自住建局;城市设施数据来自城市管理局。